山西中小微企業要實施股份制改造!民營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發布時間: 2018-12-26 13:54 點擊:
山西中小微企業要實施股份制改造!民營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山西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日前公布。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通過審核后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目前,全省中小微企業中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數量約1000家,僅占全省25.56萬戶中小微企業總數的0.39%,絕大部分的中小微企業依然沒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大多數企業還是家族制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規范,制約了企業的融資和發展。
著眼于加快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升級發展,我省鼓勵和引導我省中小微企業加快改制步伐。
●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建立擬改制企業后備資源庫,對于有股改意愿并且具備股改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時納入后備資源庫,幫助企業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
● 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具體指導,幫助企業向符合股改條件方向發展。
● 結合本地實際,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向企業推薦信譽好、能力強、資源多、有后續服務的中介機構,為中小微企業進行股改工作服務,同時,為企業后續的掛牌、上市做好銜接工作。
● 協調相關部門解決企業在改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幫助完成改制的企業履行工商登記變更手續,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工作;引導企業在改制工作中不搞形式、不走過場、不搞“翻牌公司”,要以股份制改造為契機,力求解決實際問題。
● 在企業改制過程中,鼓勵企業引入外部投資、進行員工股權激勵,實現股權多元化。
● 對當年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通過審核后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在通過審核后給予3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獎勵范圍及條件包括:
工商注冊登記與生產經營地均在山西省境內的中小微企業;
依法設立,存續滿三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主營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合法規范經營;
已入庫并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已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 企業完成股改后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向縣、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供相關材料。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對符合獎補條件的企業進行公示,財政部門下達獎勵資金。
山西股權交易中心作為我省唯一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在推動企業股改、掛牌、融資、股權托管交易等方面具有豐富的中介資源和專業服務能力,我省鼓勵企業積極對接山西股權交易中心,通過四板市場的培育輔導逐步進入高層次資本市場。